NBA重處權勢性騷:最高罰3億台幣!保護工作環境尊重人人權

近日,台中市消防局發生了一起權勢性騷擾案件,一名陳姓女計程車司機在擔任鳳凰志工時,被某分隊的蘇姓小隊長酒醉後強抱、襲胸。她多次求助無果後報警處理。目前該同仁已被調離現職,將依相關規定召開性騷擾申訴評議委員會處理。
在台灣,權勢性騷擾早已成為一個嚴重問題,慣老闆往往仗著自己的權力地位為所欲為,無視勞動人權,甚至合理化權勢性騷擾行為。例如之前的「館長」陳之漢事件中,他利用老闆的權威地位,逼迫下屬與其同居。這樣的行為在 NBA 並不是孤例,美國職業籃球聯盟對於權勢性騷擾同樣採取嚴厲措施。
NBA 聯盟主席 Adam Silver 強調,NBA 致力於打造一個安全、尊重且無騷擾的工作環境。例如,在 Robert Sarver 案中,鳳凰城太陽隊前老闆被發現涉及種族歧視、厭女症和性騷擾行為,經過獨立調查後,聯盟對其處以新台幣 3 億 1,591 萬 4,000 元的罰款,並禁止參與任何 NBA 或 WNBA 事務一年。最終,在公眾譴責下,薩佛被迫出售球隊。
再舉一例,達拉斯獨行俠前總裁 Terdema Ussery 被多名女性員工指控性騷擾。即使 Mark Cuban 沒有直接參與不當行為,但因為他縱容此類文化,聯盟對球隊處以新台幣 7,894 萬元的罰款。此外,獨行俠還需進行一系列工作場所改善措施,包括增設匿名員工調查機制、強化人力資源部門以及提升女性領導職位。
NBA 針對權勢性騷擾問題已採取多項行動,例如建立更清晰的騷擾報告程序,並設立 24 小時保密熱線供員工報告不當行為。聯盟還向球隊發送「尊重工作場所政策」範本,強制要求所有管理層和員工參加性騷擾培訓。
任何形式的性騷擾在 NBA 都是不可容忍的,無論是老闆還是職員都必須遵守規定。NBA 捍衛安全、尊重且無騷擾的工作環境,不容許任何慣老闆自我中心。勞動人權在台灣與全球都應受到重視,任何形式的物化和性騷擾行為都應該受到法律制裁,並追究其責任。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