宜蘭河濱公園設施破損積水 縣府2026年接管擬定改善方案
- 跨部門協商自治條例可行性 針對停車管理問題,縣府已指示工商旅遊處、交通處、法制處及宜蘭市公所組成專案小組,評估制定自治條例的必要性與可行性。
- 民代呼籲制定自治條例 地方民代與防災專家一致認為,制定專屬的自治條例是解決問題的根本之道。
- 宜蘭縣政府自2026年起正式接管宜蘭河濱公園,針對園區內足球場地面凹凸不平、極限運動場設施損壞、籃球場鋼筋外露等長年積弊,啟動現場勘查機制研議改善方案。
- 同時,為解決汛期停車場車輛妨礙水流卻無法強制拖吊的管理困境,縣府將與宜蘭市公所、交通處等單位協商,評估制定地方自治條例的可能性,以建立明確法源依據,確保防洪安全與公共設施完整性。
宜蘭縣政府自2026年起正式接管宜蘭河濱公園,針對園區內足球場地面凹凸不平、極限運動場設施損壞、籃球場鋼筋外露等長年積弊,啟動現場勘查機制研議改善方案。同時,為解決汛期停車場車輛妨礙水流卻無法強制拖吊的管理困境,縣府將與宜蘭市公所、交通處等單位協商,評估制定地方自治條例的可能性,以建立明確法源依據,確保防洪安全與公共設施完整性。這項接管政策回應了民眾長期反映的安全隱憂與管理漏洞,展現縣府整頓河濱公園的決心。
公園設施年久失修 安全隱憂浮現
宜蘭河濱公園作為當地重要的休閒運動場域,近年來設備老化問題日益嚴重,已對使用者安全構成實質威脅。地方居民與運動愛好者多次向民代陳情,指出多項設施不僅影響運動品質,更潛藏意外傷害風險。縣府雖然過去並非直接管理單位,但在接管後將全面盤點問題,優先處理高風險項目。
足球場地面不平 雨天積水成災
園區內的足球場是許多親子家庭與學校球隊日常練習的場地,然而地面出現明顯的坑洞與凹凸不平,球員奔跑時容易絆倒受傷。宜蘭縣民鍾小姐指出,這種狀況對小朋友和一般民眾練球造成相當程度的危險。此外,排水系統功能不彰,每逢降雨場地便積水不退,不僅無法使用,長期下來更加速地面劣化。體育團體反映,這種環境難以進行正規訓練,也降低民眾參與運動的意願,間接影響地方體育發展。
極限運動場與籃球場損壞嚴重
極限運動場的滑板設施表面已出現大面積剝落與龜裂,金屬結構鏽蝕,對於進行高難度動作的玩家而言,稍有不慎就可能因設備故障而重傷。緊鄰的籃球場同樣狀況不佳,部分區域鋼筋外露,混凝土塊鬆動,球員在激烈對抗中若不慎跌倒,後果不堪設想。這些損壞不僅反映維護經費的長期不足,也顯示缺乏定期安檢機制。運動協會成員表示,專業場地的安全性是基本前提,現況已讓許多資深玩家卻步,轉而尋求其他縣市的替代場地,造成在地運動資源流失。
停車管理漏洞 汛期成防災隱患
除了設施老舊,停車場管理問題在汛期更成為棘手的防災難題。宜蘭河濱公園停車場位於河道行水區範圍內,當颱風或豪雨來襲,河水暴漲時,停放在此的車輛可能隨洪流沖走,撞擊橋墩或阻塞河道,嚴重威脅防洪設施安全。然而,現行法規對於這類緊急狀況的處置權限並不明確,導致公部門面臨進退兩難的困境。
車主聯繫困難 強制拖吊缺乏法源
管理單位在接獲氣象警報後,雖會透過廣播、告示等方式通知車主移車,但部分車主長期未更新聯繫資料,或臨時無法取得聯繫,導致車輛滯留。由於缺乏明確的法源授權,警方與公所人員無法逕行強制拖吊,只能眼睜睜看著水位上升。宜蘭市民代表游國良強調,當河水淹上來,車輛被沖到下游,不僅車主財產損失,更可能撞壞橋梁結構或影響整體防洪安全,風險極高。這種管理灰色地帶長期存在,每次颱風季都讓相關單位繃緊神經,卻苦無有效對策。
民代呼籲制定自治條例
地方民代與防災專家一致認為,制定專屬的自治條例是解決問題的根本之道。透過地方立法,可明確規範行水區內停車的管理權責,授權主管機關在緊急情況下強制移置車輛,並對車主課以相應的罰則與拖吊費用。這不僅能提升公部門的應變效率,也能強化車主的責任意識,避免佔用防洪空間。游國良代表指出,類似條例在台灣其他河濱公園已有前例,宜蘭縣應盡速參考研擬,不應再拖延。水利法規雖有相關規定,但缺乏細緻的操作指引,地方自治條例能補足這塊拼圖,讓管理有明確依據。
縣府接管承諾改善 多管齊下解決問題
面對民眾與民代的強烈訴求,宜蘭縣政府展現積極態度,2026年正式接管河濱公園後,將啟動全面性的整頓計畫。工商旅遊處副處長池騰聯表示,縣府已責成相關科室進行現場勘查,針對設施損壞程度進行分級,優先處理高危險項目。同時,跨部門協商機制也已啟動,務求從硬體修復到管理制度建立,提供一勞永逸的解決方案。
現場勘查研議修復方案
縣府團隊將逐一檢視足球場、極限運動場、籃球場等區域,拍攝影像記錄、測量損壞面積、評估結構安全性,並邀請體育團體與專業技師提供修復建議。初步規劃包括重新鋪設足球場人工草皮與基礎層、更換極限運動場的磨損設施、修補籃球場地坪並進行防水處理。經費方面,將優先爭取中央體育署的「運動設施改善計畫」補助,並編列縣預算支應。池騰聯副處長強調,改善工程不會只是表面修補,而是從基礎結構強化,確保未來能承受長期使用與氣候變遷帶來的極端降雨。
跨部門協商自治條例可行性
針對停車管理問題,縣府已指示工商旅遊處、交通處、法制處及宜蘭市公所組成專案小組,評估制定自治條例的必要性與可行性。協商重點包括條例的管轄範圍、強制拖吊的啟動條件、車主通知程序、費用負擔原則以及罰則設計。池騰聯副處長明確表示,若經評估確有妨礙水流或河防安全之虞,強制拖吊勢在必行,縣府將全力推動法製作業。此外,也將同步檢討停車收費標準與管理方式,考慮引入智慧停車系統,強化車主資料登錄與即時通知能力,從源頭降低管理困難。預計2026年下半年提出條例草案,送請縣議會審議,目標在2027年汛期前完成立法程序。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