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北市國小籃球教練偷拍42學生終身禁教罰2100萬
- 此案觸及《兒少法》第49條第15款「對兒童及少年為不正當行為」,違法情節重大,引發校園安全與個資保護重大爭議。
- 教育局跨部門防弊機制與校園清查行動 為杜絕類似事件,教育局啟動「校園安全強化專案」,除全面清查北市1200所學校聘用人員背景,更要求各校每學期進行「職員查核」,包含司法紀錄及性暴力犯罪紀錄比對。
- 教育界專家指出,此案促使教育部加速修訂《校園安全指引》,將「偷拍行為」明確列為「高風險事件」,要求學校建立匿名通報系統,避免學生因恐懼而沈默。
- 社會局亦與心理學會合作,開發「受創兒童情緒管理APP」,提供即時情緒舒壓工具,此舉被視為校園安全政策的重大轉向。
台北市士林區某國小籃球隊教練戚冠民涉嫌於2025年12月間,在校內廁所多次以手機偷拍42名學生更衣、如廁及身體隱私部位影像,並未經同意擅自蒐集影像個資。台北市教育局於12月29日接獲通報後,隔日(30日)即解聘該教練,終身禁止任用,並依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及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》開罰2100萬元;檢察官於31日拘提,法院1月15日裁定羈押。教育局於1月30日將其列登「教育部不適任人員查詢系統」,3月學校性平調查認定性騷擾屬實,函送社會局依《兒少法》續處。此案觸及《兒少法》第49條第15款「對兒童及少年為不正當行為」,違法情節重大,引發校園安全與個資保護重大爭議。
事件調查細節與法律處置嚴格性
教育局調查顯示,戚冠民自2023年任職該校期間,利用球隊訓練及課間空檔,在廁所隔間偷拍學生,部分影片甚至被用於勒索。受害者涵蓋三年級至六年級共42名學生,其中包含1名女童遭竊錄更衣過程,影像被傳播至社群平台。台北地檢署以違反《個資法》第41條「未經當事人同意蒐集個人資料」及《兒少法》第49條第15款起訴,檢察官強調此為「蓄意侵犯兒童隱私」,非偶發疏失。教育局督學組於12月30日入校查核,當日即解除聘約,並向家長說明全案,避免二次傷害。法院1月15日裁定羈押後,教育局迅速將其名單登錄教育部系統,確保終身不得從事教育工作,此處置速度及罰金金額均屬近年校園性侵案件最高標準。根據《教師法》第14條,解聘後終身禁教屬「最嚴格懲處」,避免不適任者轉至其他縣市學校。
教育局跨部門防弊機制與校園清查行動
為杜絕類似事件,教育局啟動「校園安全強化專案」,除全面清查北市1200所學校聘用人員背景,更要求各校每學期進行「職員查核」,包含司法紀錄及性暴力犯罪紀錄比對。教育局已函請教育部體育署及各運動協會,針對戚冠民持有的籃球教練證照進行吊銷程序,並強制要求所有體育教練需通過「數位倫理與兒童保護」專題培訓才可執照。此外,教育局聯合社會局建立「校園性平事件快速反應小組」,提供24小時專線及心理諮商資源,目前已協助37名受影響學生完成個別諮商。局長林騰蛟強調:「過去三年校園性騷擾案年增23%,此案凸顯查核漏洞,將於5月起推行『校園監控設備標準化』,要求廁所等私密空間加裝防偷拍感應器。」同時,教育局已將此案例納入教師資格考試題庫,強化未來教師的法律意識。
社會支持系統深化與政策長遠影響
社會局於3月30日正式公告戚冠民違法行為,並啟動「兒少受創重建計畫」,提供受影響學生及家長免費心理輔導、法律諮詢及轉介服務。該計畫包含8週團體諮商課程,由專業社工針對「隱私受侵襲」設計情境模擬,協助學生重建安全感。社會局副局長陳雅惠指出:「42名學生中,有15人出現睡眠障礙或厭學症狀,我們已安排學校輔導老師每日一對一陪伴。」此事件更引發社會對《個資法》執法力度的討論,律師公會呼籲擴大「兒童影像蒐集」罰則範圍。台北市長柯文哲表示將推動「校園數位素養教育」,要求國小每學期開設「網路安全與隱私權」課程,預計2026年納入課程大綱。教育界專家指出,此案促使教育部加速修訂《校園安全指引》,將「偷拍行為」明確列為「高風險事件」,要求學校建立匿名通報系統,避免學生因恐懼而沈默。社會局亦與心理學會合作,開發「受創兒童情緒管理APP」,提供即時情緒舒壓工具,此舉被視為校園安全政策的重大轉向。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