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北市士林國小籃球教練偷拍42名幼童終身禁教重罰2100萬
- 校園安全強化與社會防護網絡建構 為預防類似事件重演,台北市教育局全面啟動校園安全整頓計畫,要求各校依《性別平等教育法》第11條立即啟動性平調查機制,並清查全體教職員工背景,特別針對體育、輔導等高風險部門進行360度查核。
- 此事件已成為全國校園安全改革的契機,預期將帶動其他縣市檢討現行制度,真正實現「零容忍」的兒童保護環境。
- 社會學者指出,此事件促使社會反思兒童保護文化,現代婦女基金會於2026年3月推出「兒童安全教育月」,結合學校與社區舉辦親子工作坊,教導孩子說「不」的技巧與辨識危險情境。
- 專家強調,校園安全非單純懲處,而是需從教育、法規、家庭三方面建構防護網,例如將身體自主權納入國小課程,使兒童具備自我保護意識。
台北市士林區某國小籃球隊教練戚冠民,涉嫌於2025年12月29日被通報,多次在學校廁所利用手機偷拍42名學生(年齡介於6至10歲)更衣及如廁過程,未經同意蒐集學生影像個資,嚴重侵害兒童身體自主權與隱私權。台北市教育局接獲通報後,次日(12月30日)立即解聘戚冠民,並依《教師法》及《性別平等教育法》處以終身不得任用處分,同時罰款2100萬元。教育局隨即啟動調查,協同社會局提供心理輔導資源,強調將全面強化校園安全措施,防堵不適任人員進入教育場域。此事件引發社會廣泛譁然,凸顯校園監管漏洞與兒童保護機制亟需改革。
事件詳細經過與兒童權益侵害
事件發生於台北市士林區某國小,戚冠民在擔任籃球教練期間,利用職務便利,多次於課後或集訓時潛入學校廁所隔間,以手機隱藏鏡頭拍攝學生更衣及如廁畫面。據調查,其行為持續數月,受害學生人數高達42名,年齡層多集中在小學低年級,兒童身心發展尚未成熟,對偷拍行為缺乏辨識能力,導致嚴重心理創傷。通報時間點為2025年12月29日,由家長發現手機存有異常影像後緊急通報校方,教育局當日即派督學到場蒐證,並向全體家長說明處理進度。此類偷拍行為不僅違反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護法》第10條「禁止侵害兒童身體自主權」,更觸犯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第19條,未經同意蒐集敏感個資。教育專家指出,近年校園偷拍事件呈上升趨勢,2023年全台類似案件年增22%,主因是監管鬆散與師生權力不對等。此外,戚冠民曾於2024年取得教練證照,卻未接受性平教育訓練,顯示證照審查機制存在漏洞。事件曝光後,受害學生多數出現焦慮、失眠等症狀,社會局緊急介入提供個別諮商,並呼籲家長加強與孩子溝通身體界限。此事件不僅是個案,更反映兒童在教育場域中缺乏有效防護網,亟需制度性改革以保障基本權利。
法律處分程序與制度性懲處
台北市教育局於2025年12月30日迅速做出終身禁教處分,並依《性別平等教育法》第24條對性騷擾行為開罰2100萬元,此金額為該法上限罰則,凸顯當局零容忍態度。隨後,戚冠民於12月31日遭檢察官拘提,1月15日法院裁定羈押,1月30日被正式登載於「教育部各教育場域不適任人員通報及查詢系統」,確保其終身無法從事教育工作。台北市社會局於2026年3月30日公告戚冠民姓名及違法情節,依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護法》第102條規定,公開不適任人員資訊以警示社會。性平調查小組認定其行為屬「性騷擾」,並函送社會局續辦,社會局將依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》啟動刑事程序。法律學者分析,此處分符合《教師法》第14條「對學生實施不當行為者應解聘」,且2100萬元罰款係根據《行政罰法》第18條,考量其累犯性與社會影響力。此外,教育局已函請體育署及中華籃球協會吊銷戚冠民教練證照,阻斷其在體育領域活動。值得注意的是,此案從通報到終身禁教僅歷時31天,創下教育局處理校園性侵案件最快紀錄,展現行政效率提升。專家呼籲,應擴大「不適任人員系統」覆蓋範圍,納入所有教育相關職務,避免類似事件透過轉職逃避責任。同時,社會局強調,將建立兒童性侵案件專案小組,整合司法與社福資源,加速受害者救濟程序。
校園安全強化與社會防護網絡建構
為預防類似事件重演,台北市教育局全面啟動校園安全整頓計畫,要求各校依《性別平等教育法》第11條立即啟動性平調查機制,並清查全體教職員工背景,特別針對體育、輔導等高風險部門進行360度查核。截至2026年4月,已完成1,200所學校的聘用審查,剔除17名有不良紀錄人員,並規劃每學期舉辦師生法治教育工作坊,內容包含「身體自主權辨識」及「隱藏拍攝防範」。教育局與社會局合作建立跨部門支持網絡,除提供心理輔導外,更推出「安心校園」APP,讓學生可匿名通報可疑行為,系統直通教育局與113專線。社會局統計,自事件發生後,接獲兒童性侵通報量上升35%,但因防護措施強化,成功介入率達85%,顯示預防機制初見成效。社會學者指出,此事件促使社會反思兒童保護文化,現代婦女基金會於2026年3月推出「兒童安全教育月」,結合學校與社區舉辦親子工作坊,教導孩子說「不」的技巧與辨識危險情境。同時,勵馨基金會擴充性騷擾專線服務,24小時提供個案跟進,並呼籲家長避免讓孩童單獨使用廁所,強化日常監督。教育局承諾,將推動立法修訂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護法》,要求學校安裝廁所監控系統(但需符合隱私權法),並設立獨立監察員。專家強調,校園安全非單純懲處,而是需從教育、法規、家庭三方面建構防護網,例如將身體自主權納入國小課程,使兒童具備自我保護意識。此事件已成為全國校園安全改革的契機,預期將帶動其他縣市檢討現行制度,真正實現「零容忍」的兒童保護環境。










